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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级文保材罩屋开菜馆,合适吗?

作 者:葛小林     发布于:2014-07-25 11:29:41      点击量:2    

近日,有常州网友在网上发帖质疑,位于常州前后北岸历史文化街区东北角的材罩屋旧址是常州市级文物保护单位,如今居然成了私房菜馆,这样能好好保护吗?记者从文管部门了解到,由于材罩屋的产权性质为私有,在其开发利用时只要不违反文物保护的原则,是可以开展经营的。

    前天上午,记者来到材罩屋旧址,这处文保单位经过修缮后,已焕然一新了。在院子的东南角,竖着木牌,上面写着有关材罩屋的介绍。
    记者了解到,材罩屋原是民国初年所建的宅院,形制特别,南与道台府(将军楼)仅一墙之隔。侵华日军占领常州时,这里是一支日军中队的驻扎地。日军曾在这所房屋内关押和拷打中国抗日志士。2008年2月26日,常州市政府确定该建筑为市级文物保护单位。
    正如爆料网友所言,材罩屋已经成了一家名为“CC公馆”的私房菜馆。白墙上的文字描述菜馆内经营复古杂货、法式甜品、咖啡 、美食等。记者试图进入店内一探究竟,但店员表示,该私房菜馆不允许参观。
    那么这一处文保单位是否可以开菜馆呢?开餐馆是否会对文物带来不良影响呢?常州市文广新局分管文保方面的周晓东副局长表示,材罩屋是在2008年被确定为市级文保单位的,其产权属于新城公司,为私有产权,目前也是新城公司对外招租,开了家餐馆。
    “文管部门对共有产权和私有产权的文保单位有不同的管理规定,文管部门在私有产权的文保单位在开发利用时,仅要求其不破坏文物本体,不存在安全隐患,使用时又兼顾到文物的原有属性,面向社会等”,周晓东表示,“在该饭馆装修阶段,他们曾想破坏文物本体,我们发现后勒令整改,并对其进行了处罚”。
     周晓东坦言,文物保护和文物利用是既矛盾又统一的,而保护永远是第一位的。所有利用是为了更好保护和展示文化遗产的价值。而合理应用,可以使文化遗产得到持续发展和有序的利用。针对常州的文物保护,作为主管部门将坚持16字方针,即“保护为主,抢救第一,合理利用,加强管理”。

(责任编辑:DY)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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